为表彰和弘扬我市各类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市司法局联合市调解协会对我市表现优秀的调解组织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本次评选将根据网络投票和评审组评审情况,最终确定20家东莞市调解工作“先进单位”、50名东莞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根据活动安排,现开展东莞市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网络投票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