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2019-01-18 09:00:00

结束时间:2019-01-25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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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宾市十佳文明旅游企业公益推选


宜宾市旅游协会

关于开展2018年宜宾“十佳文明旅游企业”

公益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协会:

为增强全市旅游行业文明经营意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在全行业弘扬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和谐发展,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旅游强市建设,我委将开展2018年宜宾十佳文明旅游企业公益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主办:宜宾市旅游协会

承办:宜宾广播电视台

支持媒体:中国网·文化中国频道

活动下设组委会

主任: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场科科长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陈婷婷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规划财务科副科长  罗德洪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质量规范科副科长  赵艳宜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执法支队支队长  姚陆星

宜宾市旅游协会秘书处秘书长  冉雨秋

宜宾广播电视台《乐游宜宾》栏目部主任  胡宏斌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宜宾广播电视台《乐游宜宾》栏目部。

二、评选范围

在宜宾市内文明经营的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不含宜宾范围以外注册并在宜宾设立分支机构的旅行社)、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涉旅企业,均可申报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饭店、农家乐参评条件

1. 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投诉行为;

2. 未发生被媒体舆论曝光事件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 根据自身条件,利用室内外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栏、提示牌等方式播放公益广告和文明旅游公益宣传,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4.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服务承诺公示;

5.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设最低消费标准,不向顾客收取额外费用;

6. 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和餐桌设置文明用餐温馨提示,有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剩菜打包;

7. 有明显的酒驾提示、禁烟标识、紧急安全疏散通道指示标识;

8. 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通畅,规范配备灭火器;安保制度健全、规范,措施到位;

9.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礼貌热情、精神风貌良好。

(二)旅行社参评条件

1. 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投诉行为;

2. 未发生被媒体舆论曝光事件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 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利用提示牌、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宣传标语,有公益宣传资料;

4.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服务承诺公示;

5. 营业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禁烟标识、紧急安全疏散通道指示标识;

6. 规范导服收费,不向游客漫天要价,不误导游客消费;

7.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可查询的投诉记录台账;

8. 有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岗位,鼓励员工积极参加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

(三)景区参评条件

1. 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投诉行为;

2. 未发生被媒体舆论曝光事件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 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4. 落实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军人、老年人、残疾人、教师、劳模、英模等实行优惠或免票;

5. 对游客服务部门和岗位制定有符合实际、有特色的服务规范和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

6. 景区内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整洁、仪表端庄;服务热情、周到、体贴;

7. 制定有系统、规范的景区整体解说规划或方案;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丰富生动,有文化内涵;

8. 景区内旅游市场管理有序:服务部门、通讯设施及商业摊点布局合理、设置规范、挂证经营,实行规范化管理;

9. 诚信服务:旅游商品销售明码标价;无强买强卖、尾随兜售、拉客宰客和欺诈行骗行为,无假冒伪劣商品出售;景区无巧立名目乱收费现象;

10. 有受理投诉的专门人员和专用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及时、妥善,记录档案完整;

11. 定期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游客投诉接待率100%,对游客投诉的解答率100%,对游客的各种投诉调查处理率100%,游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2. 景区内旅游厕所按规范建设,管理与运维良好;

13. 景区内卫生无死角,无影响景观的悬挂物或有碍观瞻的废弃物。

(四)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申报文明旅游企业

1.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

2. 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单位(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游团组或单位职工发生重大不文明事件;

4. 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 单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且处理不妥的。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2019年16日前):坚持自愿申报原则,自检合格的企业向所在地县(区)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并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应包括:

1. 申报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主要佐证支撑材料。

(二)审查(17日—15日)。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查看,符合条件的,通过县(区)旅游主管部门盖章推荐至活动组委会。(原则上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推荐企业数量控制在34个)。

(三)评定(2019118日—31日)。组委会根据各县(区)推荐材料,组织网络评选(占30%)和组委会终评(占70%)。

1. 网络投票(118日—25日):在《乐游宜宾ybtv》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网络投票。

2. 组委会终评(126日—1月31日):组委会根据各县(区)推荐材料及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终评,确定十佳诚信旅游企业名单。

(四)公示:(21日—4日)在市旅游发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旅游宜宾》和宜宾广播电视台旗下多个媒体平台和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乐游宜宾ybtv》进行公示。

(五)宣传表彰(2月底前):总结评选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对获得荣誉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荣誉证书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两年,两年内若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即取消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评选工作作为推动旅游企业健康发展和加强文明诚信旅游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布置,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成为文明诚信旅游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2. 典型示范,确保质量。此次评选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标准统一、好中选优、确保质量,真正评选出一批文明诚信旅游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旅发局要将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创新宣传手段,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宣传面,宣传一批践行文明诚信旅游的旅游企业,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形成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

4. 本次活动不收取申报企业任何参评费用。

     宜宾市旅游协会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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